我们为什么还喜欢福尔摩斯
我终于读到无删节全译《福尔摩斯探案集》的时候,大概是十二三岁。在那以前,我已经知道这个名字很久了,那时书不好找,如果自己家没有,亲戚朋友家也没有,那就等于没有门路了。后来,我终于在一个亲戚家找到了四册,如获至宝,一口气读完。当时理解力比较一般,《血字的研究》转入车夫候波回忆摩门教往事的时候,我以为书的装订出错了,反复回头比较了好几遍,好不容易把这一部分读完,才又回到正题。当时我的感觉是:《血字的研究》和我想象的福尔摩斯,其间有一定的距离。
《福尔摩斯探案集》书封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侦探小说的理解比较浅薄,认为侦探小说就是为了解决“谁杀了人”的问题,所以最有趣的部分是鉴定手段、心理战和警匪追逐。后来我开始讲究侦探小说的合理性,忽然发现福尔摩斯的案件简直就是异域奇观大全,怪不得雷蒙德·钱德勒对福尔摩斯评价是“一种态度和几十行令人难忘的对白”。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伦敦警察局要对付的凶手和受害者包括来自犹他州的摩门教徒,来自丛林使用吹管的矮小土人,来自印度的有斑点的毒蛇。拜大英帝国之赐,十九世纪的伦敦真是非常国际化了。
《血字的研究》书封
正如雷蒙德·钱德勒所说,柯南·道尔是侦探小说开山之祖,所以很多错误都可以被原谅。作为读者,大都是在第一遍看的时候震动太大,细节还没消化时已经将其奉为圭臬,以致根本没仔细想过情节的合理性。要到了自己有一定常识和社会知识以后,才忽然明白福尔摩斯故事的有趣与合理之处不在印度的猛兽、南美的凶器、美国的教派与黑帮,而在于那些无法解释的财富、殖民地的黑历史、家族的传说、财产的分割、继承权的争夺,一切在我们这个时代也还在存在但是换了形式的事件。我们喜欢的是熟悉的陌生感。
福尔摩斯和华生总是不停地读报纸,从报纸上获得很多信息。可以推想,源源不断地从报纸上获得信息的那个人,就是柯南·道尔本人。以我们现在的读报经验,报纸上的信息是由事实和社会奇闻构成的。柯南·道尔用社会奇闻来装点福尔摩斯故事,但是推动故事发展的还是社会现实。也正如雷蒙德·钱德勒所说,任何形式的小说都想写成现实主义。老式小说装腔作势,矫揉造作,读者还是能从中发现现实的成分。
福尔摩斯是追踪足迹和辨认痕迹的高手,所以读者先入为主想象所有侦探都像猎狗一样善于追踪脚印,后来的小说里的著名侦探,不得不各自撇清自己不是那种拿着放大镜四处跑的侦探,好像颇不以为然的样子。在现实中,追踪脚印的专家有很多,虽然大都不是福尔摩斯那样悠哉游哉的人,而是猎人和牧人。网络上有一位著名足迹鉴定专家的故事,马玉林,1906年生于内蒙古赤峰市的一个村庄,十二三岁给地主家放羊,练出了看脚印辨踪迹的本领。据报道,1959年赤峰一个供销社被盗,当地警察请了还在村里种地的马玉林去帮忙,他一眼看出一个穿胶鞋的人四十岁上下,一个光脚的不到二十岁。他沿着脚印一路追踪,顺利在一个村子里找到了嫌疑人,正如他所说。他被招进警队后,很多人不服气,想挑战他分辨脚印的能力,都以失败告终。网上能找到的关于马玉林的资料,更多像破案实录,和李昌钰的回忆录有点象,重点是破案过程,而不是案中人。如果马玉林本人能写作,由他本人写下的故事应该会更精彩。
英国人经常回忆维多利亚时代的辉煌,也难以回避维多利亚时代的罪恶。发财机会多的年代会在日后被人怀念,因为发了财的人也留下了许多后代。这些财富的来路,可以从福尔摩斯的故事里得到一些信息。在殖民地发财是个很普通的套路,年少不羁的年轻人,乘船出海,回来的时候已经腰缠万贯,在乡下买田造屋,生儿育女过起平静生活,忽然一天收到神秘来信,然后就死了。
福尔摩斯稍作分析,发现他们的财富充满罪恶。有的是逃犯收买了半船的士兵和水手,共同造反杀死余下的人,把他们扔进大海(格洛里亚的三桅帆船);有的是在澳大利亚打劫运输队的黄金(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神奇的是他们一旦回到英国做起乡绅,就成了危难关头勇敢有担当的男子汉,不连累无辜的人。这就是雷蒙德·钱德勒说的,虽然矫揉造作仍然能反映出现实主义。
有的男人继承了妻子的遗产,但不愿意把遗产分给继女,所以起心要用千里迢迢从印度带回的毒蛇杀死她们,真亏印度的毒蛇在寒冷的英国能活那么久(斑点带子案)。有意思的是妻子的遗产本来价值每年一千多镑,但是因为农产品价格动荡,到大女儿要出嫁的时候只剩七百五十多镑了,如果减去两个女儿每年二百五十镑的嫁妆,日子就没法过。所以,我们现在有了互联网,有无数鸡毛狗血的社会新闻和各种各样手法新奇的犯罪故事,我们还是喜欢看福尔摩斯,看他那个时代的种种鸡毛狗血的社会新闻如何被巧妙地拼嵌成侦探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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